本网讯(通讯员 许娟 李正峰 熊妍冰)“项大姐,谢谢您帮我圆满解决了纠纷,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。”1月7日,在叙永县“石榴籽”人民调解委员会,“石榴籽”调解员项福琼接到当事人周某的电话,这是2021年“石榴籽”人民调解委员成功调解的第一件案例。
2020年底,因一起交通事故纠纷,周某向叙永法院摩尼法庭提起了诉讼。摩尼法庭受理案件后,委托叙永县“石榴籽”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,调委会立即邀请少数民族调解员项文昌、项福琼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工作,“石榴籽”人民调解员通过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,会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,经过三次调解,历时一年多的纠纷达成和解,陈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项,保险公司也将于近日向周某支付赔偿款。
据悉,叙永县创新开展“石榴籽”调解工作,在全县10个少数民族村寨设立“石榴籽”调解工作室,同时在乡镇成立“石榴籽”调解工作站,由当地有声望的少数民族乡贤、村社干部、党外人士和专业法官作为“石榴籽”人民调解员,共同预防和化解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。2020年10月27日,成立叙永县“石榴籽”人民调解委员会,明确“石榴籽”调解的法理依据,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,形成“县-乡-村” 三级工作机制。截至目前,“石榴籽”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矛盾纠纷407起,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率同比降低50%。